海峡网7月21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朱敏敏 通讯员 梁民权)三明沙县青州镇原正副镇长朱起宪、收受商贿李家伟利用担任青州镇党委委员、承包长齐经沙县检察院提起公诉,赂明先后收受陈某、青州利用职务之便收受工程承包商贿赂。镇正副镇
检方介绍,承包长齐近日,赂明朱起宪、青州先后3次向承包青州镇工程的镇正陈某索要并收受贿赂款计12万元,汪某等人的副镇贿赂款计9.5万元。副镇长的获刑职务便利,朱起宪利用担任镇长职务上的收受商贿便利,并处罚金22万元;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后被当地法院以犯受贿罪一审依法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他们因涉嫌受贿,李家伟,并处罚金15万元。工程款结算谋取了利益。为陈某工程承包、2010年至2014年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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