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年年底,南平可直至2015年4月,小区为全体业主的电梯公共利益提起本案诉讼,
2013年11月19日,更换可以证明该小区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部分不愿业主,没有法律依据,业主
宣判后,买单
本报讯 电梯出现了问题,起纠告知该栋住户交款事宜,南平郑先生不服,小区根据《物权法》规定,电梯根据该业主委员会提供的更换证据,维持一审原判。部分不愿维持一审原判。业主南平中院经审理认为,买单故某小区业委会根据业主大会的授权,郑先生认为更换电梯必须对电梯进行安全性能的评估,近日,除郑先生外,其他住户的电梯钱都已经交了。要求郑先生缴纳更换电梯款项的请求,郑先生也已实际使用该电梯。南平中院二审驳回他的上诉,郑先生所住的楼房电梯出现安全隐患,延平区某小区的住户郑先生不愿意,郑先生就是其中之一。各住户出资额按照楼层高低计算得出。电梯安装完毕,其中121户住户同意更换电梯,于是他向南平中院提起上诉。故驳回郑先生的上诉,一审法院判处郑先生应向恒达业委会支付电梯更换费用3506.8元。于是业委会将郑先生告上法庭, (林李冰 夏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