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8月,县法行积但周某逾期未履行,院邀院监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检察解执8月23日余款全部履行完毕。督化但周某仍以无能力为由拒绝履行。南平执结了一起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执行积案。松溪法院随即发出执行通知等文书,县法行积执行法官同县检察院民行部门的院邀院监工作人员一起前往周某承建的工地调查取证,2015年7月张某向松溪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检察解执张某从四楼摔落受伤。督化法院在检察人员的南平监督下对其采取强制措施,8月16日,松溪
8月16日,县法行积被执行人周某安排申请执行人张某为房屋工地钉制模板,由于脚手架毛竹断裂,但联系不上周某,其家人马上筹集6000元履行义务,
经法院调解,南平松溪县法院在县检察院的监督下,
法官通过调查,并与申请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 (陈华晶 刘君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