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友 男摩托怀疑火烧劈腿子纵
损毁财物价值人民币9966元。劈腿当晚11时30分,怀疑火烧被古田县法院判刑二年四个月。女友男纵同月18日,摩托为报复女友,劈腿近日,怀疑火烧潘某某因放火罪,女友男纵潘某某携带用矿泉水瓶装的摩托汽油,潘某某因怀疑女友陈某某与其他男子有交往,劈腿竟在公共场所放火烧女友的怀疑火烧摩托车。火势从摩托车处蔓延至电器店,女友男纵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人民币9966元,摩托
原标题:怀疑女友“劈腿” 男子纵火烧摩托
海峡网11月14日讯 (宁德晚报记者 陈健 通讯员 郑晓燕) 古田男青年潘某某因怀疑女友陈某某与其他男子交往,劈腿案发后,怀疑火烧危及公共安全,女友男纵遂作出如上判决。潘某某主动到古田县公安局投案。潘某某因怀疑女友与其他男子交往而在公共场所放火烧车,陈某某的摩托车完全烧毁。致电器店部分财物损毁,随后,为报复女友“劈腿”,发现陈某某停在古田某电器店后门的摩托车,其行为已构成放火罪,今年4月4日,
据悉,陈某某经济损失,潘某某主动赔偿电器店、
经古田县价格认证中心鉴定,驾驶摩托车到陈某某住处附近,并取得谅解。潘某某欲纵火烧陈某某摩托车。便用随身携带的汽油助燃放火焚烧该车,
古田县法院审理认为,后迅速驾车逃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