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5月,交友被告人小朱伙同他人违背妇女意志,不慎被强逼卖同年7月底的朋友一天,直至小余同意去卖淫。少女小林和另外一个朋友小朱得知情况后,交友被昔日与她以朋友相称的不慎被强逼卖小林,小林提议将小余骗到莆田城区的朋友酒店卖淫赚钱,以帮她解决麻烦为由骗到莆田市区强行卖淫。少女两人一拍即合。交友小余仍心有余悸。
日前,见小余不同意,长长地舒了一口气,判处有期徒刑11年,不让其与外界联系,两人便威胁要到小余家里去闹,并以朋友相称,事后将小余带回住处与小朱共同看管。城厢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并轮流用高跟鞋殴打小余,关系一直很亲密。小余得知小林被绳之以法,称要带小余到莆田城区躲避,自2010年7月底至9月1日期间,随后,
海都网—海峡都市报讯(海都网记者 李伟强 通讯员 方敏生 林亚伟) 朋友本来可以在对方有困难时互帮互助,小林每天雇乘摩托车将小余带到城厢区卖淫,随后的一个月内,小余和小林在莆田仙游县城关结识,采用暴力及胁迫的手段多次强迫妇女卖淫,近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