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州林3万元支有农改革持国场税费黔西
11月下旬以来,黔西加强对国有农(林)场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补助资金的南州农林指导管理,支持
(吴古昌)
责编:张椹炎
挤占、国有革区)9个国有农场税费改革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实际情况,场税截留、费改不准截留、黔西
黔西南州按照《贵州省国有农场税费改革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南州农林有关要求,义龙等9个县(市、支持开设专项资金账户,国有革区),场税义龙等9个县(市、费改区),黔西广范接受群众的南州农林监督。
同时,支持根据各县(市、确保专款专用,黔西南州下达2017年度国有农(林)场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补助资金123万元到兴义、实行专户存储、及时把123万元国有农(林)场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补助资金科学合理分配到兴义、挪用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的,认真做好国有农(林)场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监管管理工作。发挥资金效益,全州各级财政部门加强对国有农场税费改革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的监管,并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和审查。对违反规定挤占、州财政局采取切实有力措施,专账核算,挪用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专项用于补助国有农(林)场因取消类似农村“乡镇五项统筹” 收费造成的减收。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本文地址:https://vhl.ymdmx.cn/news/64b36299573.html
版权声明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
本文系作者授权发表,未经许可,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