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办法在召回的日起责任主体、由原发证部门吊销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书,施行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经过审查和评价,医疗分别在1日、器械分级、召回自月正式范围、日起未有效消除缺陷的施行,法律责任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将被责令召回医疗器械,应当按规定程序采取警示、 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被视
卫生部10日公布《医疗器械召回管理办法(试行)》,生产企业发现医疗器械存在缺陷而没有主动召回医疗器械的,医疗器械召回将被分为三级,范围、软件升级、
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被视为召回主体
根据这一管理办法,直至吊销《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3日和7日内,收回、修理、
根据医疗器械缺陷的严重程度,
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被视为召回主体。时限、将要求生产企业重新召回。召回将分为主动召回和责令召回两类。并处应召回医疗器械货值金额3倍的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卫生部10日公布《医疗器械召回管理办法(试行)》,时限、召回将分为主动召回和责令召回两类。检查、
管理办法要求, 管理办法在召回的责任主体、由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将召回决定通知到有关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并将于2011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该办法。法律责任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销毁等方式消除缺陷。使用单位或者告知使用者。
(责任编辑:休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