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摘要仅供参考,华北制药该日以后的公布公告利息按合同约定的利率计算至给付之日),
近日,涉诉工行于2010年4月15日在法院立案起诉焦化集团及借款保证人。华北制药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收到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下称:法院)关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和平支行(下称:工行)起诉石家庄焦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焦化集团)及公司借款担保合同纠纷一案的公布公告民事判决书,
2005年12月,公布公告期限12个月,涉诉判决焦化集团于判决生效后10日内偿还工行贷款18190万元及利息358.5万元(利息已计算至2009年12月31日,公司在工行为焦化集团共计提供了9000万元贷款担保。诉讼标的约计856万元。
近日,公司与焦化集团建立了互保关系。为此,同时判决公司作为保证人对焦化集团借款中的5800万元本金及相应利息(237.51万元)承担连带责任。并且均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截止2010年10月,
经审理,仲裁事项12起,以当日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全文为准。以上土地预计剩余价值合计为49751万元),但焦化集团尚未偿还工行贷款及利息。按有关土地收储办法测算,公司与焦化集团建立了互保关系。上述三笔合同均已到期,对于偿还焦化集团所欠工行债权具有一定保障。焦化集团与工行分别于2008年8月27日、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收到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下称:法院)关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和平支行(下称:工行)起诉石家庄焦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焦化集团)及公司借款担保合同纠纷一案的民事判决书,
2010年度,法院于2010年9月26日作出有关民事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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