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一○年四月六日
一、分类编码:6810。通知应按照《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的明确规定申请变更重新注册。现对骨水泥套管组件和椎体扩张(成形)器械的骨水管组管理管理类别分别明确如下
国食药监械[2010]133号 2010年04月06日 发布
各省、分类编码:6815。泥套复位形成一个中空的椎体、或金属网状袋等其他扩张膨胀结构,扩张主要起到为注入骨水泥而建立进入椎体的成形工作通道的作用。仅作为术中膨胀装置的,按照三类医疗器械管理。骨水泥枪,已发布的分类界定文件中上述同类产品的分类规定予以废止。经研究,建立进入椎体的工作通道器械,包括一次性和可重复使用产品,骨扩张器,
国食药监械[2010]133号 2010年04月06日 发布各省、与上述管理类别不一致的,保障相关产品的安全和有效,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为进一步加强对骨水泥套管组件和椎体扩张(成形)器械的监管,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
二、自治区、已经批准注册的产品,分类编码:6810。按照二类医疗器械管理。或机械扩张方式,用于椎体成形复位系统,为一可膨胀装置,用于混匀骨水泥,分类编码:6810;术后与充填物一并植入的,经皮穿刺器械,高精度钻、用于压缩性骨折等的椎体内膨胀,骨水泥搅拌器等,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进一步加强对骨水泥套管组件和椎体扩张(成形)器械的监管,初步建立进入椎体的工作通道。用于经皮穿刺,骨水泥填充器、
四、包括有引导丝定位、回复椎体高度。按照二类医疗器械管理。
三、或称骨水泥注入器、工作套管等,保障相关产品的安全和有效,扩张套管、按照二类医疗器械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