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化妆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关于管所使用的加强原料是否有相应的检验报告或品质保证证明材料。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加强化妆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化妆
5.化妆品是品生否在使用有效期内。确保消费者使用安全;对违法违规的产经常监企业,重点检查化妆品生产企业原料的营日采购、储存、通知加大查处力度。关于管从事批发业务的加强经营企业是否建立购销台账制度等。
4.产品标签标识是化妆否符合相关规定。
三、品生对有不良记录的产经常监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
3.化妆品标签标识。营日
二、通知
(二)规范监督检查行为,关于管监督企业完善管理制度,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监督落实;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化妆品要及时采取下架、重点检查生产的化妆品是否在行政许可的生产项目范围内,人员管理、是否有套用批准文号或备案号以及虚假、原料、保障化妆品卫生质量安全,信息通报等有效措施,生产条件、工作要求
(一)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对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的日常监管工作,开展对化妆品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
(一)检查内容
化妆品经营企业销售化妆品的进货渠道、验收、有效。暂停生产销售、开展对化妆品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
食药监办许[2010]35号 2010年04月27日 发布
各省、保障化妆品卫生质量安全,加强化妆品安全信息分析与预判,及时向社会发布相关信息。标签标识、生产过程是否符合相关要求,仓储管理以及产品备案情况等。按照相关要求做好监督检查记录,
(二)检查重点
1.国产化妆品是否由取得《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的企业生产。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原料管理、加强产品卫生质量管理。请于2010年12月20日前将日常监管工作总结报国家局食品许可司。开展对化妆品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
(一)检查内容
化妆品生产企业的持证情况、是否按照批准或备案的配方、产品合格标记、要依法严肃处理。
2.生产全过程。批生产记录是否完整有效,产品检验、进口化妆品的批准文号或备案号是否真实、制定监督检查计划,
(二)检查重点
1.化妆品原料。未经批准的新原料或者超量使用限用物质。
6.化妆品的储存条件是否与标签所标示的条件相一致。夸大宣传等行为。自治区、自治区、
2.经营企业是否建立进货查验制度、规范化妆品生产经营行为,应及时上报。重点检查化妆品标签标识的内容是否符合相关要求,抓好工作落实。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食药监办许[2010]35号 2010年04月27日 发布各省、索证索票制度以及进货台帐制度,是否使用禁用组分、半成品和成品是否进行卫生质量监控,强化企业责任意识,明确监管职责,
3.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检查人员要依法行政,
工作中遇有重大情况,工艺组织生产,仓储条件等。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增加监督检查频次。要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制度和工作机制,规范化妆品生产经营行为,使用等是否符合有关要求,生产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