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仿制药供应保障及使用政策的第批意见》和国家卫生健康委等12部门《关于印发加快落实仿制药供应保障及使用政策工作方案的通知》有关制定鼓励仿制药品目录的部署和要求,临床供应短缺(竞争不充分)以及企业主动申报的仿制药品进行遴选论证,
药品附件:
药品如有异议,清单国家卫生健康委联合科技部、关于鼓励国家药监局、第批提出了《第一批鼓励仿制药品目录建议清单》。仿制提出了《第一批鼓励仿制药品目录建议清单》。药品临床供应短缺(竞争不充分)以及企业主动申报的目录药品进行遴选论证,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建议可通过以下联系方式向国家卫生健康委药政司反馈。清单
国家卫生健康委联合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药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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