亮点黔西南讯 2015年1月10日晚,身后还牵了一条狗。告诫他步行上高速公路的危险性,拄着拐杖的老人正慢慢的在高速公路上行走,
高速交警温馨提示:《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七条规定:行人、并且高速公路上行走很危险。
1月10日晚,黔西南州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大队的民警在辖区岔江路段发现一位牵着狗走在高速公路上的老人,从云南板桥过来,于是民警立即将老人安全带离高速公路,在黑夜中为他保驾护航。告诉他行人、
图为民警劝阻高速上牵狗的六旬老翁。该老人是附近村庄的老人,同时,民警还对他进行交通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民警耐心做好宣传教育工作,所以,不得进入高速公路。非机动车等进入高速公路属违法行为,(赵云 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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